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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防范商業賄賂行為 營造廉潔從業環境告知書
為加強我院醫藥購銷領域和基建工程領域等反腐倡廉建設,規范院企雙方人員在采購藥品、醫用設備、醫用耗材、基建工程等方面行為,有效防范商業賄賂行為,共同營造廉潔從業環境。根據國家衛計委和省衛計委及南醫大有關廉政建設要求,結合醫院實際,特制定《防范商業賄賂行為,營造廉潔從業環境告知書》,具體內容如下: 一、醫院,藥品、醫用設備、醫用耗材生產和經營企業或者其代理機構及個人,各供應商及基建工程參建單位或招標代理公司等(以下簡稱各企業),必須積極開展法律法規教育,嚴格遵守《招投標法》及國家、省、市、行業關于加強廉政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,建立健全廉政制度,規范操作程序,充分體現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規則,加強自律,接受監督。 二、各企業不得以行賄等非法手段獲得不正當利益。院企雙方要嚴格履行簽署的《醫藥購銷合同》、《工程建設合同》、《醫藥產品廉潔購銷合同》、《基建工程廉政協議書》等,共同遵守和履行合同及協議的具體條款,并相互監督。 三、各企業要自覺接受醫院紀檢監察、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。按照醫院有關招標采購承辦科室(部門)的要求,及時準確提供資料,解答詢問,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。 四、院方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以下“六個不得”的具體規定: 1、不得接受企業以任何名義、形式給予的回扣; 2、不得將接受企業捐贈資助與采購掛鉤; 3、不得參加企業安排并支付費用的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; 4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索要現金、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等。被迫接受企業給予的錢物,應予退還,無法退還的,應及時、如實向醫院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情況,并由紀檢監察部門登記備案。 5、不得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,為企業統計醫師個人及臨床科室有關醫藥產品用量信息,或為企業統計提供便利; 6、不得單獨與供應商、參建單位談判或洽談業務。 五、各企業要嚴格遵守以下“六個不得”的具體規定: 1、不得以回扣、宴請等方式影響醫院工作人員采購或使用醫藥產品的選擇權; 2、不得在學術活動中為醫院工作人員提供旅游、超標準支付食宿費用; 3、不得到住院部、門診部、醫技科室等場所推銷醫藥產品; 4、不得借故到醫院相關領導、科室(部門)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家中訪談并提供任何好處費; 5、不得為醫院工作人員住房裝修、婚喪嫁娶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(境)、旅游等提供方便。 6、不得為醫院工作人員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、交通工具、家電和高檔辦公用品或者為通訊工具充值等。 六、明確院、企雙方廉政工作責任。企業如違反上述規定的,將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,醫院根據國家衛計委《關于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規定》,嚴格執行市場清退制度。醫院工作人員如違反上述規定的,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。 七、及時舉報醫院醫藥購銷領域和基建工程領域違法違紀行為。在醫藥購銷和基建工程建設中,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違紀現象,有權向醫院紀檢監察部門舉報。 舉報監督電話:025-58509991 舉報監督郵箱:JJJC58509991@163.com ?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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